1.本案依基隆巿111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觀課推動計畫:第柒之五、柒之十五、捌之二、與實施期程辦理。

2.地方輔導群到校訪視分組表,分為國小組與國中組。

2.分組表內委員到校協作訪視配對,詳如附件。

3.請分配學校之本業務承辦人員與配對之協作訪視委員聯繫到校觀課時間與相關資料對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