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基隆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2.辦理方式:

  • 到校協作諮詢輔導(學校):

(一) 各校每學年以辦理乙次工作坊為原則(得視需要增加次數),每次2-3位輔導委員,並可邀請校內外無課務老師一同參與。

(二) 各校依本市當年度公開觀課實施計畫公布之到校分組表,配合各校公告的公開觀課日期,主動邀請分組之地方輔導群委員到校參與備、觀、議課。

(三) 當日之活動行程。(參與人員請予公假派代處理)

(四) 委員到校之協作諮詢紀錄表另如附件4,5;(備註:附件5之"素養規準"係本府委聘海洋大學許教授指導研發,委員可於本學年度試用之。


  • (教師或社群)申請協作諮詢輔導:各校教師可依意願及有專業成長需求(含資深教師、初任教師、代課教師),教師或社群可主動邀請本市輔導群委員到校進行協作輔導,並可邀請校內外無課務教師一同參與。

    與學校媒合方式如下:
  • 1.請學校教務主任聯絡該組之委員(標註聯絡窗口者)。
  • 2.由窗口委員聯繫排定之學校教務主任。
  • 3.聯絡委員到校時間地點與學校排定之公開授課人員及課程等,活動內容如活動行程表(詳附件3)。
  • 4.敬請惠予出席之委員(同附件2)及校內人員公假派代處理。
  • 5.本案委員使用表件供紀錄參酌(如附件4,5),並於活動完成後,由委員擲回本案承辦人,由本府影印一份交予學校參考。